close

房地新舊制 所得損失不互抵

政策預售租售房地合一新舊制抵稅

記者郭珈爾/台北報導

中區國稅局表示,不管是房地合一新制還是現有舊制,民眾如果出售房產有損失,都可享有三年的抵稅權。但分別按新、舊稅制計稅的房地交易所得與損失不能互抵,抵扣範圍僅限於相同稅制的交易損失。

該局解釋,新舊制下的房地交易所得損失不能互抵,是因為適用的課稅方式不同。

現行的舊制是將房屋和土地分開課稅(所得稅、土地增值稅);但明年上路的房地合一新制,維持原有的土地增值稅,房屋、土地的利得必須合併課徵所得稅,依照土地稅法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,則可從房地收入中扣除。

舉例來說,民眾在今年12月出售持有滿五年的甲房地,售屋損失為50萬元。出售時間落在今年,適用舊制。明年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,該民眾出售又持有一年的乙房地,獲利100萬元。由於兩筆房地適用的稅制不同,甲房屋出售損失50萬元不能列為出售乙房地交易所得100萬元的扣除額。

依照房地合一新制,個人交易房地或房屋使用權若有損失,可以列報為「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」。每年度的扣除額,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為限。如果當年度沒有財產交易所得可以扣除,或是扣完了還有餘額,則可留待交易日之後三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在新制下,計算售屋虧損的所得額時,不必計入土地漲價總數額,和課徵稅基的計算方式不同。稅基的計算方式,是把房地合一的售價扣除成本、費用、土地漲價總數額,若得到的餘額為正,即須繳納所得稅。但計算房產盈虧的所得額,則是售價扣除成本和費用,得出的餘額如果為負,則為虧損,可向稅捐機關申報損失,並保留之後三年的扣抵權。

國稅局提醒民眾,房地合一新制實施後,無論交易虧損與否,原則上納稅義務人在所有權移轉登記,或房屋使用權完成交易的次日起算30天內,就要申報個人房屋和土地交易所得並繳納所得稅,只有特定情形可以不用辦理申報。


更多新竹縣/市精選物件網址

http://blog.udn.com/jerrychang0616/article  udn

http://blog.yam.com/jerrychang0616蕃薯藤

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jerrychang0616  pchome

http://blog.xuite.net/jerrychang0616380/blog隨意窩

http://jerrychang0616.pixnet.net/blog痞客邦

http://shop.yungching.com.tw/035798111 台慶不動產

http://blog.xuite.net/jerrychang0616380/123隨意窩

歡迎來電預約賞屋

*真心誠意助您成家立業 感動銷售讓您印象深刻*

===好房不等人,歡迎您來電預約賞屋洽詢===

聯絡人員:張景華

所屬公司:佰毅不動產企業有限公司

公司地址:新竹市龍山東路200號

手機:0912-234127

電子信箱:jerrychang0616@yahoo.com.tw

若有任何疑問,歡迎隨時來電詢問!

我會盡力為您解答!

【有意詢問、了解、看屋】或是

【您的房子有計畫、有意願出售】

歡迎隨時來電,很高興為您服務!謝謝您!

更多物件,歡迎搜尋【台慶不動產景華】

賞屋專線:台慶不動產景華【0912-234127】

好房子不等人歡迎預約鑑賞

★一次的成交;一輩子的服務★

買屋賣屋請找景華

讓您買的安心住的放心~~

房地產大小事找~張景華
0912-234127或 加入LINE ID:allstarts

新竹縣/市房屋買賣關鍵字搜尋:
0912-234127或 張景華
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曜慶不動產張景華 的頭像
    曜慶不動產張景華

    永慶不動產-新竹科園加盟店張景華的部落格0912-234127

    曜慶不動產張景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